齐二药理赔程序尚未启动 律师团提出惩罚性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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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07:30 中国消费网 | |||||||||
5月25日,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副院长蔡道章告诉记者,截至目前,“齐二药事件”应急小组已经基本完成了任务。之前院方在10楼设置了一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而记者24日上午去10楼时,那里已没有了工作人员。蔡说,这个部门虽然还在,但已经不处理有关“齐二药”的事件了。 3天前,广东律师陈北元与其他4名律师一起,针对“齐二药事件”成立了一个专门
根据维权律师团的解释,惩罚性赔偿是指对人身安全有特别影响的制造者应该有更严格的注意义务。根据原来最高法的有关解释,相关的赔偿标准范围太狭窄,不具备足够的威慑作用,所以应对其进行扩充,在原来的基础上加倍赔偿,并且没有上限。 他们在行动方案中承诺,本次律师维权服务工作不向受害人及其家属收取任何费用,律师团将全力帮助“齐二药事件”受害人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法律保护。 但是,记者在走访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家属时,他们基本对理赔之事一无所知。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天,又有两名患者病情处于恶化之中。 蔡道章告诉记者,两名患者本来就有很严重的肝病,再加上受假药的影响,病情更加复杂,治疗起来非常困难。像这样的病例,新中国成立以来就没有发生过,他们没有任何经验可循。 患者陈文陆病情最严重。3月29日因患肝炎从潮州医院转院到中山三院后,短短两天内就把四肢上的黄疸褪去了。到4月15日,院方甚至认为,五一前后,他就可以出院。没想到,4月25日,他开始出现发烧、呕吐等中毒症状,并且尿越来越少。到29日开始无尿,病情持续恶化。到今天,患者始终处于昏迷状态,怎么叫都不醒。 陈文陆的儿子陈旭告诉记者,从3月29日住院开始,他们就承担了8.4万元的医药费。直到5月1日,就在他们再也拿不出钱的时候,医院通知他们不用再交医药费了,由医院承担。为了陈文陆的病,陈家四处借债。据悉,陈在潮州市没有入医疗社会保险。 蔡道章说,病人从昨天晚上突然出现极度危险的状况,持续到今天,传染科、肾内科、神经内科、呼吸内科、心血管科组成的专家救治小组,正在紧急会诊。蔡认为,两名病人的病情目前仍然处在危重情况下,既没向更坏的方向恶化,也没向好的方向发展。 中山三院自从4月30日发现11例病人有反常反应后,除一人病情较轻已经出院外,其余的,都由医院免费治疗。这些费用包括:透析费、药品、营养、对症支持费用等。其中,透析血液费用相当高。而中山三院更是为此次事件临时购买了3台透析机和两台呼吸机,否则无法保证病人的抢救和使用。 他也表示,医院在这一过程中也是受害者,在责任没有明确之前,只能由医院来垫付这笔费用。 他说,患者迟迟没有进入理赔程序是有原因的。现在医院上下都在全力关注病人的治疗,甚至没人算得出来医院已经为病人花了多少钱。而在责任尚未认定之前,理赔程序将无法启动。(编辑:谭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