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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严打记者腐败:不要认为他们能通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16:04 中国消费网

  一场针对新闻从业人员腐败问题的打击行动正在进行。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发布的消息,5月18日,《中国工业报社》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经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此前的5月16日,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包括《中国食品质量报》等4家报社记者站的记者,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活动。

  这是近3年来,对违法违规记者处理最集中、力度最大的一次。此次处理的记者,都是各相关媒体地方记者站的记者。随后,新闻出版总署、中纪委驻总署纪检组联合召开中央新闻单位记者站管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报社记者站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中央新闻单位开展的记者站违纪违规问题自查工作进行检查。

  5月23日,本报就此次整顿和记者站违规问题的实际情况,专访了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负责人。

  “情节很恶劣”

  南方周末:此次查处是如何进行的?

  报刊司负责人:这四家有差别,比如《中华工商时报》的案件是2003年发生的。去年浙江石油总公司把相关材料集中发给新闻出版总署等单位。随后中央八个单位组成了一个联合调查组。

  南方周末:在之前司法机关有没有介入?

  报刊司负责人:浙江省石油总公司在案发后就报案了,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没有进行正常调查。调查组去了后,公安机关重新调查了孟怀虎在浙江的情况。当时,《中华工商时报》在浙江还设了一个新闻中心,却没有经过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这是非法的。浙江警方最后根据调查对孟怀虎进行行政拘留,然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南方周末:最后调查的结果认定敲诈属实?

  报刊司负责人:浙江省石油总公司说,最初孟怀虎向公司索要的金额高达90万元,经讨价还价以后才确定为35万元。其中的17万元作为赔偿费给了车主,还有18万元进了记者站的账户,这是事实。基本事实是存在的,至于说具体违法行为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好判断,最好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

  南方周末:其他的案子如何处理?

  报刊司负责人:其余三个案子,公安机关都已介入调查,我们也据此进行了通报。四个案件中,《中国食品质量报》是非法设立记者站,报社违规行为在先导致的。《中华工商时报》是给记者站下达广告经营指标,直接导致孟怀虎从事广告经营,并涉嫌犯罪。《经济日报农村版》的卜军和《中国工业报》陈金良的违规行为和报社没有直接关系。

  南方周末:总署以前有没有用这样大的力度处理记者违规问题?

  报刊司负责人:以前,我们对记者的集中处理比较少。我们认为这几个案子情节很恶劣,必须通报给各新闻单位,也希望各新闻单位针对自己报社的具体情况加强管理,避免记者违纪违规。

  “不要认为他们能通天”

  南方周末:我们注意到通报,这次违规的记者并不是搞有偿新闻,而是主动敲诈,事实情况如何?

  报刊司负责人:主动敲诈这种情况,我觉得过去不一定没有,可能没有被暴露出来。从新闻管理的角度来说,制止有偿新闻,是我们对新闻单位的一贯要求,但是对涉嫌犯罪的记者如何处理,不是新闻出版行业管理部门能解决的,一旦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来处理。

  南方周末:根据通报,这次被处理的记者,甚至把他们的报道事先发到当地的党委和政府,以此进行施压,实际情况是怎样的?

  报刊司负责人:不要说大型国企,地方的党政部门对中央媒体都敬畏三分,因为中央媒体影响很大。基层政府多年以来对中央媒体还是很小心的,因为他不属于你管,大家抱有比较害怕的心态。记者也是利用了基层怕出事的心理,所以才比较胆大。包括孟怀虎,他涉嫌敲诈的企业是很多的,可能是他在当地多次敲诈成功,以后逐渐胆大起来。更主要的还是基层单位和基层政府遇到这种问题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被这些不良记者利用了。

  我们经常会接到地方单位或政府来电话反映情况,但是因为各种原因息事宁人的更多一些。

  南方周末:一般情况下,这种不良记者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什么表现?基层单位如何应付?

  报刊司负责人:他们一般是去找一些单位存在的问题和弱点,然后把这些问题写成报道发给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单位就会直接跟他联系,大部分会满足他们的要求,或者在他的报纸上做一些广告。但是,像《中国食品质量报》的汪启明,通过造假来敲诈别人还是比较少见。

  遇到这种情况,我觉得基层单位和群众首先应相信政府和法律,注意收集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而不是一味地给对方“填肚子”,这样只能造成个别记者以此为生。我们希望基层的群众和单位理性地看待个别记者不公正的报道,不要认为他们能通天,我们还是有监督手段的。

  要么转型,要么自然死去

  南方周末:从现在看,从管理上看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报刊司负责人:目前,一些报社在经营上遇到很大困难,为了达到创收目标,就把经济效益作为对记者站的主要考核标准,从而放松了对记者站的管理。只要记者站能把钱拿来,不捅大的娄子,就允许记者站任意搞创收,甚至没有经过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的记者站,也在肆意建。

  这些违规记者站有很强的隐蔽性,可能只有一个人,在写字楼里租办公地点。他跟新闻出版部门也不沾边,正规的新闻也不去跑,只在各地游荡,所以管理机关是不容易找到他们的。

  南方周末:我们还注意到,这次处理的记者全都是驻地方记者站的记者,这背后是否有一些普遍因素存在?

  报刊司负责人:目前,我国境内报社的记者站共有2984家,其中有2140家是中央级报社在各地设立的记者站,可以说,中央级报社的记者站是记者站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从目前查处的情况看,中央部委主管的报社相对比较规范,违规问题较多的是个别全国性行业协会主管的报社,特别是行业基础不是很好的报社。

  由于个别报社在经营上比较困难,于是把报社的经营压力转移给基层记者站,记者最初可能是被迫的,但是后来发现有利可图,可能就变成主动了。如果一个记者承担了经营任务,甚至连自己的基本工资都要自己挣回来,这种管理体制就容易导致记者进行违法活动,我们是不允许这种管理体制存在的。

  多年来,特别是《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我们要求报社必须保障记者站日常的运转费用,要为记者站在地方开展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从记者站办公室的房租、水电到记者站记者工资、奖金,都要由报社提供。

  如果报社需要在地方从事经营活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但是记者本身是不能从事经营活动的。如果我们发现有这类问题,我们都会提出纠正,让他们限期整改。

  南方周末:但行业报生存困难,也是客观情况。

  报刊司负责人:是。但行业报应该想办法,进行机制改革,调整办报思路,获得所属行业的认可。如果仅仅是为了解决眼下的困难,而通过有偿新闻或者是敲诈勒索的方式生存,在任何时候都不是报业发展的规律。要么实现自身转型,要么自然地死去。

  当然,在我国,一个报纸死去也不容易,每一个拿着出版资源的单位都不愿轻言放弃。因此,我们鼓励行业报转型,转为市场需要的报纸。

  近年来的打击措施

  南方周末:新闻出版总署如何打击这些非法记者站?

  报刊司负责人:我们主要依据群众举报,另外,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经常对记者站进行检查。虽然大多数基层单位对记者的无理要求还是采取息事宁人的做法,但有时也会跟当地新闻出版部门联系,有这样的线索当地新闻出版局都会去查处。

  南方周末:现在查处的难度主要在什么地方?

  报刊司负责人:当事人不愿意说,受害企业也不愿意谈,如果当事人能够提供一些具体的线索,我们一般还是能查处的,最大的困难就是基层不配合。

  南方周末:基层担心什么?

  报刊司负责人:它宁愿花钱来摆平媒体,也不愿冒险跟媒体对抗,因为,有时候在媒体恶意炒作中,这种单位,特别是企业损失会很大。当然,如果已经形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它可能也会谈,但大部分时候,很多企业都是不愿意谈的,因为花几十万总比自己几千万的企业倒闭要强得多,而且也没有收集证据的意识,没有证据,我们查处起来很难。

  南方周末:我们注意到《中国食品质量报》四川记者站汪启明是刑满释放人员,一个刑满释放人员怎么能成为记者?

  报刊司负责人:他肯定是没有资格的,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像汪启明这种情况,我不知道报社是基于什么样的目的使用他。首先,《中国食品质量报》在四川设立的记者站是一个非法记者站,而报社却任命汪启明为非法记者站负责人;同时,报社在汪启明申请记者证的过程中还向我们提供了虚假材料,材料显示,汪启明有完整的工作经历,而且无任何被处罚纪录,以报社工作人员的身份申领记者证。

  南方周末:新闻出版总署最近几年来,对上述相关问题有何措施出台?效果如何?

  报刊司负责人:一是我们建立了中国记者网,过去我们发放记者证,主要由各报社掌握。现在通过中国记者网,建立了动态的数据库,向社会公众提供了记者证的网上核查。这是我们对记者证管理的一个突破。

  第二,出台了《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和《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对记者证的持有者和记者站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并依据这些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加强监管查处力度,我们每天都会接到很多群众举报,然后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包括这次的通报,让民众知道这样的事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同时也告诫正在从事违规活动的记者或者假记者,不要铤而走险。

  最近总署要求报社记者站开始自查自纠,并且要求在今年5月底之前,中央新闻单位要把相关情况报上来,目前整个工作正在进行中。“五一”之前,我们在北京召开了有200多家中央级报社参加的记者站专项管理工作会议,在会上通报了几个报社记者违规的情况,希望以此为诫。(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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