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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收费竟用过期发票 “便民服务”的背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09:29 中国消费网

  近日,在北京中直机关工作的孔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说:“我们单位‘五一’组织郊游活动,然而在返京途中却遇到了正规收费站发放过期发票的怪事!”根据孔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作了一番调查。

  “便民服务” 摇身变成“聚宝盆”

  经过和孔先生的攀谈,记者了解到,“五一”黄金周期间,孔先生的单位组织郊游活动。当大家尽兴而归行至北京五环上清桥路段时,只见从八达岭高速公路通向五环的高架车道上密密麻麻地排满了汽车,而造成堵车的主要原因就是上清桥东西出口的高速收费站。正在大家都为堵车的事心烦的时候,几位身穿绿色制服、外套“交通安全”背心、在高架桥上来回走动的人引起了孔先生的注意。通过一阵观察,孔先生发现高架桥上这几位类似“保安”的人,正在向停在高架桥上的车辆提前收费,发放早已准备好的“发票”。孔先生一行也接受了这一“便民服务”,车上同行的会计王先生却一眼看出了发票的破绽。原来收费站工作人员为了缓解交通压力而提前收费给的发票单据,竟是过期停用的,根本不能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为了讨个说法,会计王先生自告奋勇下车去收费站“交涉”,收费站的工作人员见找上门来的是个“明白人”,只好将过期的发票收回,又重新从电脑收费室里打印出正规的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来。

  “虽然,这件事对我们单位来说并没造成损失,但想起来挺让人担忧的!上清桥每天的车流量这么大,如果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下去,将会给国家的税收带来多少损失啊!回来以后大家都觉得有必要通过媒体将这种现象公之于众,以免受骗上当,同时堵住这一偷税漏税的漏洞。”孔先生对记者感慨地说。

   过路收费 发票就发“旧版票”

  为了探明高速收费站发过期发票的缘由,5月21日下午3点,记者在孔先生的带领下,从北安河南站进入八达岭高速公路,并向上清桥方向驶去。大约20分钟左右,行驶在前方的车辆纷纷减速。孔先生告诉记者,上清桥快要到了。到了五环上清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狭窄的高架桥上排满了等着交费出站的各种车辆。走走停停十分钟,孔先生让记者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见前方二三十米的防撞护栏边上,两位身穿交通马甲的年轻男子正拿着厚厚一沓票据,向排在高架桥上的车辆收费。而在临近电脑收费室外面的护栏旁边,也站着3位同样手拿票据的收费人员。

  令记者感到意外的是,当两名收费的年轻男子收完孔先生前面一辆车的费用后,就转身快速地向电脑收费室的方向走去。这时记者和孔先生同时意识到,记者正在拍摄的相机可能已经引起了他们的注意。面临无功而返的局面,为了拿到“过期发票”的物证,打消记者的顾虑,孔先生情急之下,摇下车窗向两位急匆匆往回走的收费人员说道:“师傅!给你钱,在这儿收了吧!”然而两位收费人员面对孔先生的热情却毫不理会,“前面,前面!”他们边走边向我们打手势。

  在孔先生和记者都已经感觉“没戏”的时候,转机出现了!当孔先生的车行驶到电脑收费室的窗口前,一位站在路边的收费人员接过孔先生在高速入口领到的电脑打印卡片递进了收费窗口,然后直接从手里拿出一张早已准备好的收费票据递给孔先生说:“你好!5元!”这时,记者注意到这位收费人员手里的发票已经所剩无几了,其中有几张票据皱巴巴的,像是有“年头”了。孔先生接过发票仔细地看了看说:“就是这种发票,上次发给我们的就这种!”

  从上清桥采访回来的路上,孔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上次我们从这儿过,由于黄金周期间车多,为缓解交通压力他们给一次过期发票应应急也就算了!这么多天了,没想到他们还在用过期发票!今天这位也太胆大了,我们都到了电脑收费室窗口,他背后就是收费窗口,竟然还敢给这种过期发票!”

   验明正身 过期发票露马脚

  为将这张过期发票验明“正身”。5月23日上午,记者登录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网站。在2006年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印发票票样(车辆通行费)的网页上,清楚地看到上清桥收费站的收费票据和网页上公布的新版发票票样,在字体和显示的信息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同。

  据了解,车辆过桥过路费使用的是企业自印发票,分为定额专用发票和机打票两种。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自印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自印发票采用全国统一20位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即:发票代码12位,发票号码8位。同时,所有自印发票均设8位密码(包括公园、旅游景点门票)。”而记者在上清桥收费站取到的票据上却明显少了发票代码一项信息内容。

  另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自印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还规定:“此次企业自印发票管理模块以及全国统一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执行时间,定于2006年1月1日。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和损失,旧版的企业自印发票可延用至2006年3月31日。自2006年4月1日起,全部使用新版企业自印发票,并对旧版发票办理缴销事宜。”

  记者不禁想问:政府明令禁止不能继续使用的旧版发票,为何过了一个多月还在明目张胆地大量使用?这将给国家税收造成多大流失?有关部门真该好好查查了。(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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