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栏山被指用甑流商标侵权 酒厂遭五百万元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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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5日 04:34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郭志霞) 昨天上午10点,二中院的第二法庭里弥漫着浓香的酒味。6大桶牛栏山白酒作为证据整齐排列在书记员的法台上。原告北京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想由此证明,被告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在白酒上使用了自己的商标,索赔500万元。 汇成酒业公司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1994年他们就注册了“甑流”商标用于自己生
“你一拍脑门就要500万。”法庭上,牛栏山酒厂的代理人认为,汇成酒业公司的起诉没有诚意,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他们认为,甑流酒是指未经勾兑、直接蒸馏出来的原浆酒,是行业内高度白酒的通用名称,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无权禁止他人使用。他们将这“甑流”两字和“牛栏山”一起使用,只是对自己商品的一种描述,不是作为商标来使用的,“牛栏山”的品牌知名度要高于汇成酒业公司的,所以将其用在自己的品牌上,有助于提高“甑流”的知名度。因此他们使用没有给原告造成任何损害,不可能给公众造成混淆,因此不同意原告诉求。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