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奔驰被诉拖欠千万广告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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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09:22 中国消费网 | |||||||||
北京市二中院昨日宣布,国内最大的轻型越野汽车生产厂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因被指拖欠巨额广告代理费而被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告上法庭,遭索赔1359万余元。法院已受理此案。 提起诉讼的上海奥美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称,2004年4月26日,双方签订了一份《媒介代理协议》,约定奥美公司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为北京奔驰生产的
奥美公司称,其已按照北京奔驰的指示和要求提供了约定内容的服务,但对方却未能向公司支付相应费用,累积欠款金额高达1262.8万余元。为此,奥美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奔驰支付拖欠的服务费、媒介购买费及利息,共计1359.5万余元。 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前身是北京吉普汽车有限公司,其于2005年6月经国家商务部和北京市工商局正式批准而重组、变更为北京奔驰。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奔驰公司,该公司法务部张女士表示,“诉讼期间不便回答”。(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