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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多数地区工资“低标”未达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15:06 中国消费网

  关于我国“各省市最低工资均低于国家标准”的报道,全国总工会日前表态,“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并称将推动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要求。

  据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5月12日否认了“各省市最低工资均低于国家标准”的报道。记者昨天就最低工资标准问题采访全国总工会有关人士时,他表示,全国总工会
认为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达到要求。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表示:“部分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及时,少数地区没有制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没有将劳动者的‘三险一金’纳入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考虑因素,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40%至60%的水平。”并表示该结论基于对全国工资水平的调研和监控。

  全国总工会透露,“将再次下发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工会进一步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工作。”(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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