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证券北京两经理昨天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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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6日 14:32 中国消费网 | |||||||||
2004年元月,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惊爆数以亿计的资金被套走,随即该公司北京长春桥路营业部原正、副总经理饶金良、朱捷,与涉嫌一手制造了这起惊天大案的“黑金大鳄”国洪起一同被检察院立案审查。昨天下午,被控挪用2000万元资金给国洪起公司使用,导致广东证券损失1800多万元的饶金良、朱捷二人在海淀区法院受审。 42岁的饶金良原是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总经理,同时兼北京长春桥
据检察院指控,饶金良、朱捷在任职期间,将中轻三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该营业部设立的账户,非法并入“幕后老板”为国洪起的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并使用中轻三联公司委托理财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19万余张国债进行国债回购,国债回购资金1898万余元由国洪起的北京东方泰诚咨询有限公司提取使用至今未还。检方认为,饶金良和朱捷的行为构成了挪用资金罪。 在昨天的庭审中饶金良说:“将中轻三联的资金并入东方泰诚的账户,以及将回购国债的资金给国洪起的公司使用,都是营业部正常的融资行为,是经过营业部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而当法官问饶金良营业部领导班子都由什么人组成时,饶称:“就是我和朱捷两个人。” 法官问两被告:“国家对于将其他公司的钱‘并户’到东方泰诚后进行国债回购是否允许?”饶金良称:“证监会规定委托理财不能承诺保底、保息,但是在证券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许多证券公司都在这么做。”朱捷也说:“‘并户’的结果是东方泰诚可以使用别的公司的国债回购资金。” 据悉,饶金良、朱捷被控挪用资金案检方第一次起诉的罪名是二人滥用职权挪用公款一亿多元,此案开庭之后检察院撤回了起诉。此次重新起诉罪名变成了挪用资金,涉案数额也从上次的一亿多元变成了2000万元。 (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