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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患者拒出院 四年三回当被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0:29 中国消费网

  ■关注焦点

  患者郭贵宾,因认为医院没有治好自己的病,拒绝出院。住院四年多,郭家被诉三次,却也反诉多回。郭家与医院之间展开数次拉锯,几番结案又见争端,至今未有结果。

  类似这样的医患之间“腾房纠纷”,似乎并不少见,从去年开始屡见报端,甚至有
法警到医院强制执行,将败诉的“赖床”患者送回家。尽管此次郭家与医院的纠纷最后审理尚未结束,但有观点认为,其中凸显医患之间存在的信任危机。

  5月9日,北京朝阳医院住院部1119病床,病房变成了法庭,病床变成了被告席,89岁的郭贵宾老人躺在病床上接受法官的问话。女法官的问话近乎于喊,在病房外的人都能很清楚地听见。但老人想理解问话仍然很吃力,因为他的听力受损。

  2001年11月,郭贵宾因冠心病入住朝阳医院。此后,因认为医院没有治好自己的病,这位老人和家属拒绝出院。从2002年7月开始的四年中,朝阳医院三次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出院腾出病床。但直到今日,他依然住在自己入院时的病房,没有离开。

  这是医院第三次起诉郭贵宾。而此前,郭的家属也曾反诉及起诉医院。

  住院四年不曾离开

  5月11日中午,郭贵宾老人静静地斜靠在床上,一动不动,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床尾,看起来很虚弱,聘请了4年的护工在一旁为老人翻弄着被子。

  “其实他什么也看不见,也听不见。”老人的儿子郭杰(化名)在一旁看着父亲轻声说,“他的世界很安静。”郭杰说,父亲已经四年没有离开医院回过家,甚至很少走出医院大门。尤其是近两年,老人下床的次数也很少。每次下床都需别人搀扶,否则只能是摔倒。

  “谁想在医院住一辈子?

  我们也不想父亲在医院这样耗着!”出了病房,郭杰指着父亲的病例吼道。在他看来,父亲的身体比住院时更差,根本不可能出院,医院要求他们出院就是不负责任。

  郭贵宾老人因冠心病于2001年11月20日住进医院,当日转入现住病床,一直住到今日。这一点在朝阳医院提交朝阳法院的起诉书中有记录。

  按照这份起诉书所说的,老人在4年前,即2002年5月28日就该出院,经医院组织心内科主任及皮肤科主任共同会诊,老人在2002年1月25日冠心病情平稳,符合出院条件。5月28日,朝阳医院正式通知他出院,但是遭到了家属拒绝。

  因医院过错病情恶化?

  在家属看来,拒绝出院是因为父亲的病不仅没有好,反而恶化了,而这是由于医院的过错导致的。郭杰说,2001年12月,也就是父亲住院的一个月后,他们发现父亲的面部、四肢起了很多皮疹。老人为此被送进ICU(重症监护室),这一住就是34天。后来医院承认,医生将一种名为安灭菌的青霉素药物给老人服用,而老人对青霉素是过敏的。

  对于这点指责,记者在11日向院方求证时被拒绝,医院党委办公室吴玉华向院领导请示后,答复称:“已经提起诉讼了,我们不接受采访,有事去找法院。”去年10月15日,《京华时报》刊发的《医院为病人出院做公证》一文中,医院对于上述指责给予了的回答。文章称,老人是在住院当日被误开安灭菌的,医生只开了一片0.375克的剂量。出现皮疹症状后,医生当即停药,并邀请专家会诊认为,患者的皮疹为药物过敏所致的可能性很大,诊断为“猩红热样药疹”。

  文章还引用朝阳医院心脏中心一位杨姓教授说法称,医生使用安灭菌口服片时,应询问病人是否有青霉素过敏史,但值班医生没有注意到,这是医院的疏忽。

  按照医院在起诉书中的说法,经过口服和外用药治疗,2001年12月15日起,老人出现好转。医院再次请协和医院教授进行复诊,认定青霉素过敏药疹已经治愈,各项生命指标正常,符合出院要求。

  但2002年5月28日,家属拒绝了出院要求。

  诉讼与反诉讼

  两个月后,2002年7月28日,郭贵宾和家属接到了朝阳法院的传票,他们被医院告了。

  医院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要求郭贵宾腾床和支付拖欠医药费等费用。但是在案件开庭前,医院撤了一个诉讼请求,只要求郭贵宾腾床。

  对于医院的发难,郭贵宾的家属针锋相对,提出反诉,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费并进行赔偿。

  2003年10月,朝阳法院判决,认为老人不符合出院条件,仍需住院观察,驳回医院的诉讼请求。

  法院是依据朝阳医院为老人查体后的结论做出这样判决结果的。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已撤销)于2003年9月24日,对郭贵宾老人是否符合出院条件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认为:郭的病情经治疗已基本缓解,用药后的皮疹已治愈,符合出院条件。但鉴定结论做出后,朝阳医院又于2003年10月15日为老人查体,X线报告单结论为:左下肺感染,右上纵膈宽,建议郭进一步检查。

  2003年11月23日,朝阳法院做出判决:虽然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鉴定认为郭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但由于医院又为其进行查体表明,暂不符合出院条件的事实发生在鉴定之后,故医院要求腾退病房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并同时驳回郭的反诉请求。

  案子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并上诉。

  2004年3月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驳回双方上诉,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但终审判决后,双方矛盾没有缓解。去年7月,郭贵宾的儿女们将医院告上了法庭,称二中院判决老人住院后,医院不给老人治疗,要求复印病例的请求也被拒绝,他们要求法院判令医院给老人继续治疗并允许复印病例。案件很快判了下来,虽然拿到了病例的复印件,但是在他们看来,病例是不完整的。

  而就在他们起诉医院的几天后,医院再次提起诉讼,依旧是要求老人腾床,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的案由是所有权纠纷,医院认为老人占用了医院所拥有的病床。后医院方面撤诉,原因不明。在5月11日的采访中,院方也没有回答。

  去年10月17日,医院再次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郭贵宾腾床,案由是排除妨害。

  老人自我辩护

  “你说病治好了,根据是什么?你凭什么这么说,你说好就好了?”5月9日,身为被告的郭贵宾,在病床上为自己辩护。媒体报道称,老人当时的情绪有些激动。

  老人说,他拒绝腾退病房是医院非但没治好他的病,反而加重了他的病情,致使他的一只眼睛失明,一条腿无法行走;其次,他的病没治好,无法出院,而且医院也不给他治疗。老人要求医院必须支付赔偿,并治好他的病后才能出院。

  而医院称,2003年10月15日查体治愈已经近三年,医院给予了他降低心肌耗氧、抗缺血、降压、降糖等一系列的对症治疗,郭病情早已稳定,目前郭的各项检查结果正常,显示病情平稳,因无住院治疗指症,已完全具备出院条件。且医院也已给郭送达了出院通知,但郭一直拒绝出院,并时常无理取闹,干扰正常医疗工作,严重影响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和工作秩序。

  目前,郭贵宾依旧在病床上等候判决结果,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当中。(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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