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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一家旅馆忒霸道 住宿3天要交费一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09:17 中国消费网

  “5月2日,我到大连市一家名为‘外地客’旅馆只住了3天,结账时,该旅馆却强收我一个月的费用。”“五一”长假刚过,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申(投)诉指挥中心便接到消费者王小姐的申诉,工商执法人员立即到该旅馆进行了调查,责令该旅馆取消“先交一个月住宿费”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并退回了多收王小姐的50元住宿费。

  “五一”长假期间,王小姐来大连市游玩,经出租车司机介绍,她投宿到外地客旅
馆,旅馆服务员告知,要住宿必须先交一个月的住宿费。王小姐住了3天,准备退房时,服务员告诉她,虽然住了3天,但住宿费必须按一个月收取,这是“店规”。王小姐提出按半月收取的要求,被服务员拒绝。无奈,王小姐只好付了一个月的房费。办理完退房手续后,王小姐拨打了12315电话,将这家旅馆不合理的“店规”进行了申诉。

  在执法人员调查过程中,外地客旅馆的服务员承认旅馆有“住宿必须先交一个月房费”的规定。执法人员与该旅馆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指出这条“店规”是典型的

霸王条款,责令该旅馆纠正这种错误做法,对该旅馆负责人提出了批评教育,并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该旅馆的负责人当场退还多收王小姐的50元住宿费。(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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