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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富豪骗车贷460万 购8辆豪车获刑11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0日 08:47 中国消费网

  短短4个月内获得460多万元贷款,疯狂购进了8辆豪华小轿车(包括5辆奔驰和1辆林肯),实际却无力偿还。曾经显赫一时的广州富豪刘文辉昨日在广州市中院接受宣判,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刘文辉有期徒刑11年,其同伙陈璋领刑10年零6个月。

  据悉,38岁的刘文辉是广东兴宁市人,自1997年起,便担任广州市金运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理职务;几年之后,又拥有了广州著名酒家“食为先”25%的股份;2001年,投资
300万元开了“进福楼”酒家。同年6月至9月间,他先后以其本人及杜某、梁某等人为“车主”,以购买“奔驰”“林肯”等名车为名,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某银行天河支行汽车消费贷款共计290.5万元,再骗取某保险公司承保其车贷险。2001年10月期间,刘又伙同39岁的澄海人陈璋再次合谋骗取银行汽车贷款175万元,所得贷款由两人瓜分。短短4个月内,刘文辉就轻松卷走460多万元。

  广州中院审理认为,刘文辉在贷款过程中使用了虚假的证明文件,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骗得保险公司承保,骗取银行贷款,其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判后,刘文辉和陈璋两人均表示要上诉。(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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