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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叫停燃气初装费 已交业主还要追回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11:10 中国消费网

  近段时间在广东闹得沸沸扬扬的燃气初装费“存废之争”有了进展:记者8日获悉,广东省肇庆市物价局已下发通知,令房地产开发商停止收取燃气初装费。据了解,这是广东省物价部门首次以文件形式对燃气初装费“叫停”。

  广东省肇庆市“嘉湖新都市”小区的业主杨先生8日向记者出示了肇庆市物价局下发的一份《关于立即停止在房价外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初装费的通知》(肇价函[2006]52号)。
文件指出,“嘉湖新都市”小区的开发商“目前仍在房价外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初装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已构成价格违法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该收费行为”。文件下发日期是2006年4月26日。

  今年3月,“嘉湖新都市”小区的几名业主将肇庆市物价局告上法庭,认为其批准该小区向业主收取燃气初装费不合法。肇庆市物价局随后于今年3月29日下发批复,撤销之前关于收取燃气初装费的批复,明确指出“不同意你公司(该小区

开发商)收取管道燃气建设初装费”。

  但是,该小区开发商肇庆市星汇实业有限公司根本不理会物价部门的批复,直到今年4月26日仍在收取燃气初装费。于是,肇庆市物价局又于4月26日向该公司下发“肇价函[2006]52号”,首次以文件形式对燃气初装费“叫停”。

  记者8日采访原来状告肇庆市物价局的业主得知,他们对肇庆市物价局的“反应”表示满意,已联名向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准备依法追回每户3000元燃气初装费。(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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