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秀中 发自上海
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通过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实行该机制后,一旦燃油价格上涨,不同乘距乘客都将承担相应的油价上涨费用,并体现“多乘多支出,少乘少承担”原则。
上海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结构主要是由起租价和超起租公里单价两部分组成。结合现行运价结构特点,针对起租价范围内和超出起租价范围两种情况,提出了两个运价油价联动计算公式:
1、按车次调整运价的公式。即油价波动因素由每车次分担,具体通过调整起租价格来实施。
车次运价调整额=[(报告期平均油价-基期平均油价)×油耗量]/车次
2、按超起租公里单价调整运价的公式。即油价波动因素通过调整超起租公里运价分担。同时,公式中剔除了运价加价、计时收费等与公里油耗无关的因素。
每公里单价调整额={[(报告期平均油价-基期平均油价)×油耗量]/(行驶里程×载客率×超起租公里系数)}×(1-营运附加收入系数)
上述两个公式分别给出了“按车次起租价”和“按超起租公里单价”调整运价的计算方式。在实际运用中,可根据油价变动情况单独或同时使用两个公式。如将两个公式配合使用,既调整起租价又调整单价,可使不同乘距乘客都承担相应的燃油上涨费用,体现了“多乘多支出,少乘少承担”原则。
按照上述联动机制,举例来说,如果起租费由10元调整为11元,公里单价由2元调整为2.10元,调价幅度为6.7%。初步测算,对乘客和驾驶员的影响如下:(1)对乘客来说,车次平均运价由21.2元上升到22.6元(按平均乘距6.3公里计算),平均每车次多支出约1.4元。(2)对驾驶员来说,按此运价可消化4.33元/升(平均油价)水平下新增的燃油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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