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5月3日电 (新华社记者 朱国亮) “五一”黄金周期间,记者在一专卖店购买了一件短袖衬衫。衬衫上标明的建议零售价是159元,而记者只花了100元。原以为自己买到了便宜货,因此鼓动朋友也去买一件。
然而,朋友告诉记者,这些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等等,不过是商家的一种蒙蔽手段。他们故意标明很高的价位,却以很低的价格卖给顾客,让顾客产生错觉,感觉物
有所值,其实其实际零售价格比100元还要低得多。
记者此时才恍然大悟。随后留心发现,在大型百货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随处可见,甚至几元钱的牙膏牙刷上也标有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而商店的实际销售价格往往远低于标明的建议价、统一价,有的甚至是对折、三折。如有的衣服标明建议零售价为429元,其实150元就能买下。
“五一”黄金周正值春夏之交,商场也大换季,恰是购物的好时机,但消费者也需注意,别让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蒙住了眼睛。
记者向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咨询了解到,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推出,其实并无法律依据。当初一些商家之所以这样做,本是想约束销售商擅自提高零售价格,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这些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本来是生产厂家综合产品的成本、质量、销路、品牌价值、商家利润等因素得出的,但现在却已演变成一些厂商用来误导、蒙蔽消费者的手段。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五一”黄金周来临之前,甘肃物价部门曾专门针对建议零售价、全国统一零售价泛滥的情况,发出了价格警示,提醒消费者谨防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据介绍,较为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是,部分商家以所谓建议零售价或全国统一零售价为原价进行的虚假打折促销活动。甘肃省物价局的警示说,“原价”应是指经营者在本次降价前一次、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价格,而非所谓的建议零售价或全国统一零售价。
虽然有警示,但不少消费者还是很容易被这些建议零售价所误导。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管力度,甚至收回厂家的“建议零售价”发布权显得十分必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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