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9日讯(记者 肖雯栎 实习生 陈思思)从5月1日起,酝酿了两年时间的《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将正式开始实施。酒类生产和批发实行许可证制度、酒类流通实行全程溯源制度、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等规定都被明确写入该条例。这标志着我省酒类生产、销售行为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
随附单全程监控
《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首次明确,酒是一种特殊商品,因此必须实行特殊管理。省商务厅副厅长易昌伦介绍说,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有严格的酒类管理法规,我国也已有8个省市出台了酒类管理条例。我省的酒类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了酒类生产和批发必须实行全程许可证制度,对酒类零售实行备案登记。
记者注意到,《条例》规定将对酒类流通实行全程溯源制度,酒类经营者在经营酒类时必须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详细记录酒类商品流通信息。“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省酒管办主任刘飞告诉记者,随附单就好像是酒类商品流通时的一张“身份证”,酒类从生产厂家出来,到经销商、批发商、零售商,每一层流通手续都将严格记录,包括品名、规格、单位、数量、金额、产地、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等,消费者在购买酒类时有权向经营者提出查阅《酒类流通随附单》,“如果不能提供随附单或者提供的生产批号不对,就可以视为假冒伪劣酒。”
刘飞表示,随附单制度将在常德最先开始执行,随附单由商务部统一印制,具有6种防伪功能,将有效确保酒类商品的真实性。我省酒类经销商将在9月以前全部使用《酒类流通随附单》。
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
按照《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酒类经营者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向其销售酒类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有未成年人父母及学校发现酒类经营场所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一旦查实将进行严厉惩罚。
据刘飞介绍,目前我省共有30余万家酒类经营场所、网点,从业人员60余万人,酒类批发商超过2万。这意味着从5月1日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明确标识将出现在全省30余万家酒类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上。
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易昌伦介绍说,近年来,我省酒类产业发展很快,诞生了许多像酒鬼、金六福、浏阳河、金剑南等全国知名品牌。2005年我省共生产酒类产品57万千升,比去年增长9.5%,实现销售收入22亿元,比上年增长7.7%。2005年全省酒类销量达119万千升,酒类销售额达120亿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省商务厅将会同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全省共出动酒类稽查人员2000多人次,抽查经营单位上万家,查获假冒名优酒类10多万瓶,案值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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