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被诉诽谤索赔51万 作家周国平一审胜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 14:02 中国消费网

  因认为作家周国平所作《岁月与性情》一书中使用侮辱、诽谤语言,周国平的老同学曹天予将周国平告上法庭,索赔51万元。昨天,记者从二中院获悉,法院一审驳回曹天予的诉讼请求。

  曹天予诉称,周国平在《岁月与性情》一书中采用虚构事实或借他人之口的手段,指责是其“告发”了×小团体并毫无根据地断定“×小团体”的遭遇为导致郭世英死亡的原
因;误导读者将郭世英之死归咎于曹;使用侮辱性言词描绘曹“经常撒谎”、“虚伪”、“总是在演戏”、“这家伙真卑鄙”,甚至编造情节,说曹有“演戏冲动”,把曹描绘成一个人性扭曲、心理病态的人,造成了其名誉的损害。要求判令周国平在全国性媒体上向其赔礼道歉,周国平、长江文艺出版社赔偿损失51万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岁月与性情》一书部分篇幅涉及到了本案原告曹天予(文中化名曹秋池)。而通过证人证言,可以证明周国平对这一部分内容的记述并非凭空杜撰。全文并未使用侮辱、诽谤曹天予人格的语言,所使用的“利用”、“虚伪”、“演戏冲动”等词语虽带有一定的贬义性,但均有特殊的语境,因此曹天予认为该文构成了对其名誉权的侵害证据不足,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编辑:盛秀华)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