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被诉 百余警察旁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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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0日 11:03 中国消费网 | |||||||||
因被认定殴打他人,张先生遭到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深感不服的他将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起诉到了法院,昨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表示,这是3月1日《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首例因不服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海淀分局所属各派出所主管治安的副所长及相关负责人百余人参加了旁听。
上午9点,张先生及两名代理人准时坐在了原告席上。据张先生说,今年3月15日晚,他与姐姐家楼上邻居发生过争吵,但他并没有动手打人。第二天,他与妻子被以打伤他人为由罚款500元。于是他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处罚,返还500元。 邻居张女士作为第三人出庭,她哽咽着对张先生说,“我根本就不认识你,你却跑到我家来,打折我的肋骨,公安局罚你500算轻的。”她介绍,争吵中她被张先生打折肋骨,其父亲也被抓伤脸。 海淀分局法制办的两位民警作为代理人出庭,他们拿出了数位证人的笔录,以及当天医院的诊断及临时伤检,证明张先生进入张女士的家中,将其打伤,造成肋骨骨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据该法第43条,公安机关应对其处以拘留,但鉴于他有严重的高血压病,于是对其依法处以500元罚款,并在处罚做出当日进行了告知,公安机关的做法没有任何违法之处。 昨日,海淀分局所属各派出所主管治安的副所长及相关负责人百余人参加了旁听。其宣传人员表示,因《治安管理处罚法》刚实施,他们也希望能够借此机会进一步学习。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