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伟,36岁,天津本地人。1990年毕业于天津市塘沽十中(现为天津市塘沽第一职业中专)工业会计班,后分配到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分行开发支行工作。1992年调入天津海事法院,先任财务室出纳,后任会计。
案发前,在很多同事眼中,程伟是个“有能力、有前途”的年轻人。据称刚刚被单位领导口头宣布将提拔为“财务室负责人”。2005年夏天,这个年轻人突然出逃和被捕,随
即令天津海事法院全院上下为之震动,至今许多人提及仍错愕不已。
2005年底至2006年春节前夕,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公开审理了四起刑事案件。涉案人和被诉罪状如下——
唐向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今朝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今朝工贸)员工,涉嫌经济犯罪;
李亮,天津塘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涉嫌受贿和介绍贿赂罪;
刘春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员,涉嫌介绍贿赂罪;
张庆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罪;
这四起看似无关联的案件,事实上互为因果、联系紧密;而把此四案串在一起的核心人物,正是半年前出逃的程伟。
从相关案件的起诉书可以获知,程伟在2004年底因涉嫌经济案件受检方调查时,曾通过塘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李亮、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员刘春发打探检察院调查情况,要求说情开脱罪责。后在刘春发的撮合下,张庆钧和另一名反贪局官员接受了有刘春发参与的李亮的宴请。而后刘春发经手将20万元贿赂款交给张庆钧。
显然,正是程伟,将来自检察院和法院的三位工作人员绑到一起,“拖下了水”。而另一位涉案人员唐向阳所在的今朝工贸,则是程伟的系列公司中最核心的企业。
《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获悉,程伟已于2005年7月被刑事拘留,后正式批捕,目前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和行贿三项罪名,涉案金额合计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除程伟及上述四人,另有天津海事法院两名工作人员、天津开发区检察院一名反贪局官员,以及当地多名银行员工,共11人牵涉其中。
由此,程伟案及其案中案涉案人员虽然职务并不很高,却成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发生的最为重大的“窝案”。此系列案件在业内引起的冲击是可以想知的。
目前,程伟案侦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不日将进入起诉阶段。
为调查报道此案,《财经》记者五次赴天津采访,历时近两个月。随着案件司法审理的逐步深入,一个以程伟为中心,涉及资金上亿元,连接法院、检察院、银行、公司的犯罪完整链条渐次清晰。(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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