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秀水街卖假货 被判赔偿五大名牌各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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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 06:58 京华时报 | |||||||||
法官称不管售假行为是否隐蔽 秀水都应担责 本报讯(记者 邹桂) 昨天,“秀水售假案”在北京市高院终审宣判。法院认定秀水街市场为售假行为提供了便利,赔偿香奈尔(CHANEL)、路易威登(LV)、勃贝雷(BURBERRY)、古奇(GUCCI)、普拉达(PRADA)等五大名牌各两万元。秀水街市场总经理汪自力当场表示要继续申诉。
五大名牌的代理人称,秀水街市场曾公开承诺不卖假货。然而今年四五月间,5家公司在秀水街市场都买到了冒充其产品的假货,且在5家公司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后,仍先后两次从秀水街市场买到了假货。5家公司因此联手将秀水街市场诉至法院,索赔250万元。 市高院审理后认为,秀水街市场有权且有义务对商户进行管理,对商户出售商品的种类和质量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秀水街市场为售假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市高院终审维持市二中院的判决:秀水街市场向五大名牌各赔偿两万元。 听到判决后,秀水街市场总经理汪自力当即叫屈。他表示,对于隐性、秘密的售假行为,市场只能发现并向有关部门举报。而且,大量消费者“恶意诱购”,市场不可能完全杜绝售假行为。他同时呼吁从生产源头上控制假货,并立法明确恶意购假的法律责任,对买假方进行处罚。 市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张鲁民对此表示,秀水街市场在接到律师函后仍没有处理售假者,即明知有侵权行为而没有采取行动。权利人只要是通过正当的取证方式从秀水街市场买到了假货,就应该认定秀水街市场为售假行为提供了方便,不管这种售假行为是明显的还是隐蔽的。 庭外调查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秀水街地下一层,在一摊位上看到一个普拉达女包,女售货员表示该包是“A货”(高仿假货)。在另一摊位,售货员称库房有“B货”(次等假货),并打电话让人送来一个香奈尔女包。与记者同行的同伴购买了普拉达和香奈尔女包各一个,两家摊位均不同意开具发票和收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