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法院出四招 专治同案不同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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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 12:42 中国消费网 | |||||||||
前段时间,“送子高考命丧停车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案一审判决公联公司承担责任,而二审却改判没有责任。同一案情同一事实,两家法院却判出截然相反的结果。而这种“同案不同判”在各地法院都有出现。为此,市高院多次重申执法尺度要统一。昨天,记者从丰台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制定并出台了四项具体措施,避免“同案不同判”,以维护司法公正。
“同一案情出现两种判决结果,这很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不满和怀疑,也有损于司法公信力。”丰台法院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北京市高级法院的要求,丰台法院将确保法院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作为今年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重点,并制定了四项具体措施。 转移审判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审委会重点研究具有示范意义的疑难复杂案件,注重统一不同庭室之间同类案件的裁判尺度。 允许审判人员利用本院的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检索本院同一案由、同一原告或被告案件的裁判文书,避免出现判决结果冲突的情况。 实行专业化审判,把金融纠纷案件、劳动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等类型案件集中由两三个审判人员审理,避免案件分配过于分散导致执法尺度不统一。 充分发挥法官学习小组作用,研究讨论疑难案件,统一不同合议庭的执法标准。(编辑: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