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红色吉利车在北京海淀永定路西点百货商场门前非法拉客时,被海淀城管万寿路分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昨天,黑车司机葛某来到海淀城管万寿路分队,接受了对其没收非法运营车辆及5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不过,让城管队员感到为难的是,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他们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些“黑出租”。
3月12日上午,海淀城管万寿路分队在永定路西点百货商场门前巡查时,查到了正在
从事黑车运营的葛某。海淀城管在黑车档案中,找到了葛某曾因无照运营,被海淀城管八里庄分队所罚的事实记录。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海淀城管对两次擅自从事非法运营活动的司机葛某作出了没收用于非法经营的吉利汽车及5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记者了解到,城管部门自2005年12月1日起对查处的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的个人,一律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实施处罚。其中规定,首次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被查处的,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两次以上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被查处的,没收专门用于经营的汽车,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昨天葛某平静地接受处罚后,下一步,他被没收的车辆该如何处理却成了城管的难题,按照法规城管在向葛某作出处罚后,就已经履行完了属于其的职责,可车该送到哪里去,没收后的车怎样注销,都还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目前,葛某的红色吉利只能暂时放到城管的停车场,等待下一步的处理。(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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