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既要充分运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又要坚持实行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不动摇。
耕地资源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把保护耕地作为土地政策的首选目标。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始终把保护基本农田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杜绝新农村建设中先用后批、边用边批、批少用多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坚决制止“以租代征”、以预审代替审批等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严格执法监察,防止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违法违规盲目圈占土地、侵占基本农田。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公开曝光。
支持新农村建设,就要把政府各类土地收益重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落实上,就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的几项重大改革。当前,主要是征地补偿安置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通过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让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公正补偿安置办法和途径,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裁决机制。
防止新农村建设出现重复建设、浪费土地等问题,必须规划先行。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导农民住房向中心村镇集中,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提高村镇建设用地利用率。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严防盲目大拆大建,侵占耕地,损害农民利益。
(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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