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柳姗)今年年内,北京二级以上总计153家医院均要按总床位数的5%设立“惠民病床”。
记者从今天上午市卫生局召开的2006年度医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保证低保特困患者的住院治疗需求,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均要设立“惠民病床”。二级医院“惠民病床”重点收治医疗救助对象中需住院治疗的患者。三级医院“惠民病床”重点收治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疑难急重症低保特困患者等。
“惠民病床”的设置将按医院总床位数5%的比例设置。实际开放的数量可根据日常惠民医疗服务的实际需求,在设置比例范围内动态调控。
惠民医疗主要服务的对象
惠民病床优惠内容
1.低保特困人员,包括《关于实施<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意见》中所列的城市医疗救助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中所列的农村救助对象;
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65岁以上的农民;
3.本市规定的其他特殊生活困难人员;
4.流动贫困人口待明确身份认定方式后纳入惠民医疗服务的对象。
1.低保特困人员凭相关证明,免收挂号费、诊疗费;
2.享受基本护理费、普通住院床位费减收50%的优惠;
3.享受减收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大型设备检查费20%的优惠;
4.治疗药品费用按进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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