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医药费”事件终现处理结果 多人被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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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 08:12 中国消费网 | |||||||||
时过近半年,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终现处理结果。 据哈医大二院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4月13日下午,黑龙江省卫生厅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下称“哈医大二院”)宣布了事件处理结果:哈医大二院被吊销“三甲”医院资格1年。而关于当事医院多收的费用数目,记者掌握的最新信息表明,中纪委将于近日正式公布调查结果。
上述知情人士称:“14日下午又公布了进一步的处理结果,哈医大二院的ICU主任于玲范被撤职,并被吊销行医资格;护士长郭晓霞被撤职;血库主任被撤职;院党委书记王国良被撤销党委书记职务。”此外,“哈医大二院的主管副院长王太和被调到哈医大工本学院任职;主管副院长谭文华被调到哈医大二系任职。这两人均被记大过,调任后的具体职务还不清楚。” 一位知情的主管部门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事件的调查由中纪委牵头,对医院的处理结果由主管部门执行,但处理结果是经几个部门协商后确定的。” 对于上述处理结果,患者家属在向本报记者证实的同时,也表达了三点意见:一是ICU病房给患者使用了四种多达385支直接造成患者死亡的违禁药品,这属于违法行为,相关人员应承担刑事责任;二是处理结果中并未体现患者家属自购药品数量及价格的事实真相;三是医院究竟多收了多少费用,与事实还有出入。 一位接受采访的医疗科研工作者认为,此处理结果太轻,“对于这样的医院,还应限制他们在若干年内不能申请‘三甲’,而于玲范应终身不能考行医资格证。” 2005年11月,天价医药费事件因患者家属举报而进入公众视野。事件中,患者翁文辉在哈医大二院花费巨额医药费后仍不治身亡,其家属认为多项收费存在问题。随后,一支由中纪委牵头,中纪委监察办、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黑龙江省纪检委等参与的调查组介入调查。(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