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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卫生厅:去年2295种化妆品存在不良反应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 10:41 中国消费网

  昨日,省卫生厅向社会通报了2005年化妆品皮肤病监测情况,统计数据令人触目惊心。2005年监测到的化妆品不良反应共涉及2295种化妆品,护肤类化妆品数量最多,共有1023个;其次是抗皱类238个,防晒类107个;祛斑类86个。专家提醒,致病化妆品以护肤类最多,而防晒类和祛斑类化妆品以及美容院使用的化妆品引起病变通常较为严重,使用者一定要警惕化妆品皮肤病。

  化妆品不良反应原因多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引起化妆品不良反应的主要原因是化妆品中含有某些致敏原料或刺激性原料,具有敏感体质的消费者使用后引发过敏反应或皮肤刺激作用;有的化妆品生产企业违规组织生产,导致化妆品本身出现卫生质量问题;标签、标识、说明书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造成消费者选择化妆品不当或使用不当。

  化妆品并非越贵越好

  据省人民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李振鲁介绍,化妆品并非越贵越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最好,而且最好使用同一品牌,频繁更换化妆品会增加皮肤的致敏率。过敏体质的人使用高级化妆品,反而容易过敏,敏感性皮肤的消费者在使用新的化妆品之前,应该采用在身体其他部位做试验的方法来检测自己能否适应这种化妆品。问题性皮肤患者如粉刺性皮肤和毛囊性皮肤,应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化妆品。

  省卫生厅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皮肤的性质和化妆品的适用范围来选购适合自己的化妆品,选用取得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化妆品。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选购化妆品,不要迷信和追求价格昂贵的进口化妆品,不要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

  监查重点锁定美容院

  针对化妆品皮肤病病例增多的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将把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与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以及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重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加大对美容院使用化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同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也将做好对化妆品标签标识违法宣传的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虚假夸大和医疗宣传行为,避免消费者因宣传误导使用化妆品不当而引起的不良反应。

  (编辑: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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