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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绿地圈成私家花园 维权遭遇有法规没法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0:53 中国消费网

  因楼下邻居私自围占小区部分公共绿化带,家住顺义区某小区的董先生先后找了小区物业、区国土局、区建委、区规划委、城管,但一个月过去了,董先生楼下邻居围占公共绿化带的木栅栏依然牢牢伫立。

  “《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业主公约上明明白白写着,业主私占小区公共绿化带是违规的,可为什么就没有一个部门能查处这种行为呢?”在有过良好教育背景的董先生看来
,什么事都必须按照“明规则”来办,可现在,董先生信奉不疑的“明规则”遭遇了现实的挑战。

  ■公共绿化带被木栅栏圈占

  前天下午,记者随董先生来到该小区6号楼,只见105号房门口的公共绿化带区域,被黄色栅栏围了一块四五平方米大的地方,地面裸露着黄土,里面停放了一辆小型自行车,没有栽种任何植物。

  记者敲开105号房门,户主彭小姐不在,她的母亲在家。面对记者,这位母亲显得非常吃惊:“这么小的事,大家商量着就行了,还这么兴师动众?”问及为何要围栅栏,彭小姐的母亲表示不清楚,可能是女儿想在这块地种花,怕小狗小猫践踏了,就用栅栏围了起来。“我女儿把门口的绿化带围起来也没妨碍到任何人,不过董先生要是坚决不同意,我会劝女儿把绿化带恢复原貌的。”这位母亲说。

  ■“业主公约”不管用房管部门也没辙

  “没妨碍到别人不是理由,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对的。”董先生给记者出示小区物业给业主发的“业主公约”,上面明文写着:业主“不能践踏、占用绿化带。”然而,物业客服主管杨行军表示,物业多次与彭小姐进行交涉,彭小姐拒绝拆除栅栏,物业也没有权利强制拆除。

  董先生再查阅《物业管理条例》,发现条例第六章第六十六条也明确规定:“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于是,董先生先后找到顺义区国土局、区建委、区规划委,但三部门都表示此事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最后,区规划委让董先生找城管。

  ■城管视情况决定是否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写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管这事,怎么让城管来管呢?”董先生很不理解,但他还是和物业一道找到了顺义区空港城管分队,空港城管分队却也难下裁决。

  空港城管分队梁队长告诉记者,分队多次去过小区了解情况,并要求小区物业提交一份详细情况报告,分队得视情况决定是否出面处理。梁队长表示,分队即便处理也是按《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进行,与《物业管理条例》无关。

  面对依然伫立绿化带上刺眼的黄栅栏,董先生不由无奈苦笑:“文件上都写明了这么做是错的,为什么却始终没有人来管呢?难道条文只是条文,就没人来执行么?”董先生还担心,如果业主都这么围占小区公共区域,小区今后的面貌实在让人担忧。(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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