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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重申:国际新闻不能拿来就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3日 10:31 中国消费网

  人民网北京4月12日讯记者报道:国家广电总局近日发出通知,重申切实加强电视国际新闻管理,严禁擅自使用从境外卫星电视收录或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国际新闻素材制作、播出广播电视国际新闻节目和国际时事政治专题节目,不得将境外卫星电视图像配以通讯社文字稿进行播出。

  据介绍,近来,一些国外通讯社和媒体通过多种渠道向国内地方电视台推销国际新
闻素材,急需把加强对电视国际新闻的管理纳入到宣传工作中来,严把导向关。广电总局要求各级电视台播出的国际新闻必须统一使用由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提供的电视国际新闻。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处理,并责令有关电视播出机构立即整改。(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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