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广州燃气初装费争议不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18: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 赵燕华、实习生 黄羡羡 报道:省物价局称“从未批准过燃气初装费”,若各地仍继续收费,是否可行?有关部门人士认为,行政事业收费才要省里立项,而如果属于经营服务收费的话,广州市就可以自行决定了。换言之,初装费可能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

  虽然对于管道气初装费的性质,省物价局认为仍有待认定,但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却
尖锐指出,如果管道气属公共事业,收取“初装费”就不合理;若是集资或投资,用户就拥有部分煤气管道等设施的物权,这些设施就属于用户所有;如果是借贷,就应该给用户计发利息,否则就是无形中将公众的钱变成自己的固定资产了。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