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提高372元 为2734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9:55 中国消费网 | |||||||||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前日透露,由于上年度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上涨,自本月起,北京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基数上调为2734元,比去年高出372元。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统计结果,2005年度北京的职工社会月平均工资为2734元,比上年的2362元增长了372元。由此,凡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月均缴费工资基数均调整为2734元。
调整后,各项社保缴费上限为8202元(即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而月均工资超过8202元的,以8202元作为缴费基数。 同时,按照相应险种的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加工伤保险的外地农民工在核定缴费基数时,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640元(即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以1640元作为缴费基数。 这一调整对两类人群影响明显:去年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者,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为8202元,比去年高出1116元;而去年工资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低收入人群,其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到1640元,比去年高出223元。对这两类人群来说,今年社保的个人和单位缴费都随之增加。(编辑:盛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