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北京发改委检查停车场收费 预收费不能超过半小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7:33 北京晨报

  市发改委开始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

  晨报讯(记者 王娜) 市发改委昨天召开会议表示,将集中半年时间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强调停车场不得预收超过半小时的费用。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申京云表示,近期市发改委接到的价格投诉中,机动车
停车收费投诉占60%以上,其中“预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停车场预收费“少补多不退”的做法令消费者非常不满。如果停车场预收超过半小时的停车费,消费者可以拒绝,并要求其计时收费,即先计时后付费,避免利益受侵害。

  他同时表示,市发改委正在研究新的

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出台之前,将严格按目前的收费标准执行。

  据介绍,消费者可以拨打12358对超标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价格举报前,要备好相关证据,如停车计时凭证、发票等。”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