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改委检查停车场收费 预收费不能超过半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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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2日 07:33 北京晨报 | |||||||||
市发改委开始停车场收费专项检查 晨报讯(记者 王娜) 市发改委昨天召开会议表示,将集中半年时间对机动车停车场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并强调停车场不得预收超过半小时的费用。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处处长申京云表示,近期市发改委接到的价格投诉中,机动车
他同时表示,市发改委正在研究新的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出台之前,将严格按目前的收费标准执行。 据介绍,消费者可以拨打12358对超标收费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价格举报前,要备好相关证据,如停车计时凭证、发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