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北京养老险基数上调 7087元升为8202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12:38 中国消费网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宣布,从本月起,本市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者的缴费工资基数从2362元改为2734元,下限随之从1417元调整为1640元,上限从7087元调整为8202元。

  据本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根据市统计局统计,2005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月平均工资为2734元,因此2006年本市职工社保月均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2734元。

  由于缴费基数发生变化,今年社保缴费的上下限也随之改变。其中,上限为缴费基数的300%,今年的上限改为8202元。按照政策规定,即使某职工的月平均工资高达上万元,其缴费工资基数最多也只能是8202元。

  下限为缴费基数的60%,今年改为1640元。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1640元的,按实际工资额来缴费,但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如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1640元,仍以1640元作为缴费基数,不能低于此下限。

  此外,对于享受社会保险补助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具体数额为1914元。

  本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按照目前有关规定,只有在

养老保险中,缴费的多少与
养老金
领取额度有关。其它四险的缴费额度上涨,与报销比例或领取保险金的多少无关。

  (编辑:谭捷)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