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期间 市民有望休假公交免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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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1日 07:18 中国消费网 | |||||||||
第29届奥运会期间,市民有望休假,公共交通也可能免费服务。 昨天,在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召开的奥运立法协调组成立暨奥运立法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副市长吉林就奥运立法的必要性向与会的政府各部门做出了解释和要求。他指出,奥运会举办时,对一些问题束手无策就要追究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据奥运立法协调组介绍,过去举办大型活动时,政府一般采取行政命令对社会各方面进行管理,但在2008年第29届奥运会期间,城市的管理和执法需要有法可依,要让奥运期间来北京的人知道,在这里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同时也要让执法人员明确自己的执法范围,使执法人员在遇到各种事情的时候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此次立法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对奥运期间的社会各方面问题,进行规范限制。例如奥运会休假、比赛时期公共交通的免费服务、外地进京车辆控制、小广告所附的电话呼叫限制等;其次,奥运立法将填补目前北京在城市运行中的法律空白,使各部门解决问题时不再无法可依。 据了解,此次奥运立法主要依靠地方立法,既有临时性的立法,也有长项立法,但不是要制定一部法典式的“奥运法”,而是指与筹办和举办奥运会以及为奥运会提供支持、保障和服务等方面工作有关的各种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和。吉林在会上强调,各部门要身临其境想问题,设想一些情况,发现缺位。 目前,奥运立法主要是由北京奥组委各部门向政府各部门提出需求,再由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充分论证,最终形成一批具有可操作性法规或管理办法。在昨天第一批奥运立法需求研究任务单中共涉及27个部门76项内容。(编辑:谭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