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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肝炎丢命一审判赔1.5万 死者家属上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0日 11:04 中国消费网

  六旬老人孙先生因感染了肝炎住进医院,不想住院不到一个月老人竟去世了,为此,孙先生的家属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32万余元。日前,北京二中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法庭谈话。此前一审法院已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1.5万余元,但死者家属认为数额太低提起了上诉。

  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委托北京市丰台区医学会进行鉴定,结果为不属医疗事故。
孙先生家属对该结果不服,向北京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北京市医学会鉴定结论认为“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然而,医院对北京市医学会的鉴定结果又不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2005年7月28日,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后认为,医方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失,这些过失行为违反了抗感染的治疗原则,与患者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据此,一审法院作出医院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1.2万元,丧葬费等3000余元,共计1.5万余元的判决。

  一审判决后,孙先生家属不服提起上诉。法庭谈话过程中,孙先生家属认为

医院造成了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却给予了奇低的赔偿,与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天价医药费事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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