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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粪瀑”惹纠纷 相邻权不容侵犯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7日 10:42 中国消费网

  由于单元楼的下水道主管道堵塞使二楼邻居家中被粪便、污水“扫荡”,昆明江东花城A座3单元的5位住户被告上法庭。5位住户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每天在家里自由地使用自家的排水系统,却“冤枉”地侵犯了邻居的相邻权。

  一件小小的下水道堵塞事件,如何使相安无事的邻居反目对簿公堂?法学专家指出,相邻权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很多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生活“小事”,稍不
注意就侵犯了别人的相邻权。

   管道堵塞二楼遭殃

  2005年6月6日,昆明市江东花城A座3单元201号的王绍杰女士出差回家,当她像往常一样打开家门后,眼前的一幕差点让她晕倒。“门一开,一股恶臭的气味扑面而来,客厅四角的墙壁上爬满了无数的苍蝇,一走过去,黑压压的苍蝇‘嗡’地满屋乱飞。整个房间被一层二十公分厚的黑乎乎的沉淀物堆积包裹着,所有的实木地板被泡软了翘起,踩上去粘乎乎的,地板下全是蠕动的蛆虫。屋子正中是一道黑臭的污水‘瀑布’,钢琴、沙发、音响,几乎所有的家具都被污水溅得腥臭不堪,就连客厅接通屋外的通风口,也在喷着污水。衣服、床罩、鞋子、绒垫这些东西已经泡坏在粪便里,我以为我走错地方了,这哪是我的家,简直就是人间地狱!”王绍杰说起当时的情景,称自己就像做了场噩梦。

  江东花城A座3单元全是跃层户,1楼是对外商铺,201(2跃3层)为王绍杰购买居住,401、601、801、1001、1201为其余5户楼上住户。1楼商铺是另外一套排水管道,王绍杰的家其实就是底楼。谁是造成这一幕的“凶手”?王绍杰百思不得其解。她忍着恶臭在清理家里时发现,这些污垢除了粪便,还有拖把条、袜子、装修垃圾、烂菜叶和剩饭等东西。“我认为房屋被污水浸泡的主要原因是该单元楼上住户疏忽大意将污物、垃圾等倒入下水道造成的,楼上各住户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王绍杰作出了这样的结论。

  王绍杰叫来了物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也对这样的场景大吃一惊。随即派人查清了原因:下水管道被杂物堵塞。

  原来,就在王绍杰出差后不久,贯通她家的下水道主管道被拖把条等垃圾物堵塞,急于宣泄的污水在12层楼的强大压强下冲破了王绍杰住所二楼的抽水马桶喷射而出。污水漫过卫生间,进入书房、餐厅、卧室,汇聚成“小河”冲向跃层的楼梯口,从扶手处高高落下,形成了一道“瀑布”。只要楼上的任何一家在卫生间和厨房用水,王绍杰家的小“瀑布”就哗哗响个不停。

  无奈之下,王绍杰在酒店住了两个月,一想起好端端的家变成这样,她不仅吃不下饭去,而且“大脑一片空白”。

  物管、邻居成被告

  随后,王绍杰把物管公司和该单元的5户邻居告上法庭,索赔包括精神损失在内的3万元损失费。

  接到法院传票的5户邻居都大呼“冤枉”,1201号的住户郑天富说:“我根本就不住在这里,我的亲戚偶尔来住两天。房子买来后就没装修过,而堵塞下水道的主要是装修垃圾,说我是制造下水道堵塞的共同者,我比窦娥还冤。””为了证实自己所说,郑天富拿出了自己3年来一共只交过54元的电费证明。

  另一位住户则说:“王绍杰家被淹成这个样子,我也觉得吃惊。从道义上来讲,我愿意赔她一点损失。但我成了被告,我想不通。我从不往下水道乱丢东西,我最恨这种不讲公德的人。”

  5位住户的共同委托代理人郭运森说:“王绍杰房屋内的管道堵塞不一定是楼上住户造成的,发生事故时,王绍杰没有在家,她存在对其财产保管不善的因素。”

  物管公司也认为自己被索赔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其委托代理人刘向平律师说:“事故发生后,物管公司已经采取积极措施,配合王绍杰查清了漏水原因,并在现场进行了拍照和摄像,事前物管公司无法知道,但事后已经尽到应尽的职责了。”

  云南拓东律师事物所的主任律师浦理斌却不这样认为,他说:“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相邻各方对各自所有的或使用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享有在他人不动产上的通行权、用水排水权、铺设管线权、通风采光权等派生出来的权利。在找不到具体实施者的情况下,根据相邻权的关系,楼上5户住户对王绍杰家因下水道堵塞造成的损失应该共同承担赔偿后果。”

   相邻权不能侵犯

  无论觉得多么“委屈”,但5位住户还是出现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法院审理认为,单元主水管道是属于整个单元户应当共同使用和管理的,作为该单元的每一位住户都应对该水管管道的危险尽到必要和相当注意,即王绍杰和楼上5被告为该水管管道的共同管理者和使用者。虽然王绍杰的损失不是因5被告的行为直接造成的,但5被告对管道的阻塞没有尽到相当的注意,同理,原告在本案中也与5被告存在同样的过错,应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

  然而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却让双方都不满意:法院判令5住户一次性赔付王绍杰损失21046元,其余损失由王绍杰自行承担。物管公司无责免赔。

  王绍杰说:“我现在每天晚上睡觉时都会想到当时家里的场景,像做了场恶梦,刺激太深了。这半年来无论是人力、物力还是财力,都被折腾得够呛了。”楼上的5住户更不满意:“凭什么她王绍杰家被淹了就是我们的责任?冤有头,债有主,谁丢的垃圾谁站出来,不能让我们所有人跟着赔偿。”

  对此,浦理斌说,楼上的住户从始至终都没弄清相邻权的问题。相邻权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一个人,只要你有不动产,你就有相邻权。在楼道堆放杂物、弹琴声音太大、影响邻居采光、妨碍他人排水,这些生活中的小事,都破坏了邻里之间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侵犯了别人的相邻权。

  法学专家评价称,王绍杰觉得官司赔偿低,说明她并没有意识到她自己也是制造这次事件的行为人之一,因为不能排除她也有堵塞下水道的可能。5住户也在喊冤,但谁都无法举证自己从没有过向下水道丢弃废物的行为。其实法院并没有冤枉任何人,生活中的小事,你不注意,你还真的就侵权了。 (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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