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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馅饼成陷阱 业主集体被“忽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6日 10:50 中国消费网

  3月20日,北京荷塘月舍小区物业向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递交了小区21名入学适龄儿童名单。可是他们却得到这样的答复:学校今年不再新招荷塘月舍小区的孩子,荷塘月舍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4月3日晚上,家长们开会共商对策,意见直指小区投资商北京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业主的21名孩子被挡名校外

  业主们告诉记者,当初清华同方的广告中一再宣传,只要购买荷塘月舍的房子,业主的孩子就可以到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读书。业主们也都知道清华同方与中关村一小属于“共建”关系。“现在学校却说荷塘月舍不在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招生范围内,这不是愚弄我们?”

  小区业主徐先生向记者出示了2004年3月28日他与小区开发商北京海开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写明:“买受人的直系子女可进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就学,具体事宜按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的相关规定办理。”

  据了解,该小区只有四五名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有这一条款,大部分业主则只是听信广告宣传,并未在购房合同中就这一点做出明确规定。

  ■投资商:这事得找开发商

  事实上,早在2004年,就有荷塘月舍的业主就子女究竟能不能上中关村一小与小区的投资商进行过较量。

  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清华同方只是小区的投资商,北京海开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才是小区的开发商。“这事业主应该找海开,清华同方不清楚。”

  但在北京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一小学在2004年6月23日签订的《共建协议书》中则明确写着:“为解决我单位职工子女入学的困难……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在教学条件允许及年度招生计划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每年接受乙方输送的共建生”。

  这就意味着,中关村第一小学天秀部只负责招收清华同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职工子女,而没有责任负责解决荷塘月舍业主子女的上学问题。

  这一点,也得到了一些业主的证实。2004年就有业主在网上发帖:“清华同方只解决清华内部业主孩子入中关村一小的问题。换句话说,非清华的和今年以后的适龄儿童,一律上不了中关村一小!”

  ■学校:前两年招生是因为有教室

  据了解,在前年和去年,除了“职工子女”,荷塘月舍业主的子女也都可以入读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有业主猜测,学校今年不再招收业主子女,可能是小区投资方与小学校的“合作”出了问题。

  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一名老师告诉记者,荷塘月舍并不在该校招生范围内。前两年学校有教室,所以招收了荷塘月舍业主的子女;但今年学校教室紧张,所以不再招荷塘月舍业主的子女。记者从海淀教委核实,荷塘月舍里的孩子,确实不属于中关村一小天秀分校招生范围内。

  ■开发商:将与投资商协调部分业主子女入学问题

  据业主介绍,前天下午,海开公司相关负责人与小区业主举行了会议,会上海开公司表示,如果业主的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小孩上学问题的附加条款,公司会与小区投资方进行协调。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这一条款,公司难以负责。

  前天和昨天,记者多次电话联系北京海开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但始终未有相关负责人出面表态。(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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