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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行政不作为 北京丰台公安分局遭索赔1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5日 15:40 中国消费网

  昨日上午,出演多部影视节目的香港演员梁舜年(艺名方良刚),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丰台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索赔人民币1元。丰台公安分局否认原告指控。

  梁舜年称,2004年8月,他所在的一个摄制组部分账目出现问题,他与担任监制和财务的赵某发生了矛盾。不久,赵某和丈夫郭某将梁等6人从位于丰台区莲花池西里的摄制组驻地赶出,并扣留了他们的身份证、护照等物品。梁舜年等人拨打“110”,太平桥派出所接
待了梁舜年等人,但是因为是经济纠纷,拒绝帮助梁等人取回被扣押的物品。

  梁舜年先后几次找到太平桥派出所,要求帮助取回被扣押的身份证和护照,都未能如愿。2004年12月,梁的母亲病危,因为没有护照,梁舜年直到母亲去世都未能返回香港。梁认为,由于丰台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他受到伤害,索赔人民币1元作为精神慰籍。丰台公安分局答辩称,梁的问题属于经济纠纷,丰台公安分局是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得非法越权干预经济案件处理的通知》照章行事,他们通知了原告到有关部门去解决。丰台公安分局认为自己不应承担精神损失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该案当天没有结束,将择日继续开庭。(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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