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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太卖毛蛋致32人中毒1人死亡获刑四年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08:34 中国消费网

  卖毛鸡蛋的汪老太误把亚硝酸钠当食用盐,导致32名食用者中毒,其中1名3岁男童死亡(本报去年9月8日曾做报道)。昨天,朝阳法院以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汪老太有期徒刑4年半。

  2005年9月7日,朝阳区崔各庄村读书小学附近相继有多人突然呕吐不止。大多数人在被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后,脱离了危险;但其中一个年仅3岁的男童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事情
发生后,朝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当即进行调查。在对男童口腔内的残留物以及其他中毒者的呕吐物进行检测及鉴定后,卫生监督所认定这32人的症状均属于亚硝酸钠中毒,而含有亚硝酸钠的食物均为毛鸡蛋。根据中毒者的回忆,警方当天将贩卖毛鸡蛋的汪老太抓获。

  年过半百的汪老太感到很冤枉,说2005年她从河南老家来崔各庄村租住了一间平房,制售毛鸡蛋。9月7日,汪老太误将别人存放在她家的亚硝酸钠当作食用盐,加进煮毛鸡蛋的水中。随后她在崔各庄村小学西侧摆摊卖毛鸡蛋。

  法院查明,汪老太在不具备食品加工卫生条件的场所制作食品,且在公共场所非法出售。由于汪老太在食物中过失投入了亚硝酸钠,最终造成严重后果,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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