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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新政策鼓励非公经济发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 10:38 中国消费网

  北京将停止针对个体工商户的最后两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这是新出台的北京市《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的。

  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是上世纪80年代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国家基于当时履行市场管理的方式和职能而收取的。去年,本市“两费”入库2.4亿元,征
收对象主要是农民、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尤其是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只对个体户收,对私营企业不收,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管理费早已取消,这就形成了同类经济性质群体收费不同、政策不一的情况。

  2004年,本市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共有69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30多万。非公经济从业人员461.9万人,占全市的65%;创造的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4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市的53%;地税收入占全市的43%;国税收入占全市的38%。

  《意见》还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允许非公有资本和社会组织独资办学、允许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进入社会

医疗保险体系。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郊区经济建设和本市周边
能源
资源和生产生活资料基地建设。 (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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