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前不久报道的四川省成都市龙潭水厂水源卫生防护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一事(详见2月20日A1版《水井与污水沟相距约20米》一文),受到了当地有关执法部门高度重视,并在当地消费者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日前正式发文要求该厂限期整改。
超过10个品牌的矿泉水均出自水源卫生防护存在问题的成都龙潭水厂,而该厂的年检年年过关,这一情况引起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的高度重视。3月25日,该厅开始今年全省矿
泉水生产厂家的年检工作时,特别要求各地市州国土部门在年检中必须亲自到水源地查看水源卫生防护情况,避免类似事件继续发生。
3月27日下午,该厅地质环境处副处长蒋俊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他于3月15日前夕与相关检测人员前往龙潭水厂取证并抽取水样,经实地测量证实,水井距旁边的污水沟为24米,距旁边的民房有5米,未达到《饮用天然矿泉水》国家强制标准中规定的“矿泉水水源、生产区外围不小于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和工厂、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要求。为此,该厅正式发文要求龙潭水厂限期整改。“年检工作将于4月25日左右结束,该厂如在此期间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强制标准,则年检为不合格。”蒋俊说。
龙潭水厂如何整改?该厂曾副总经理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他们除等待水源地周边的民房等尽快拆迁外别无他法。目前,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所、成都市成华区质检局对该厂的查处工作尚在进行中,相关负责人未透露具体情况。(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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