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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恶劣天气拆除工程必须停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 01:3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蔡雪婧)市建委昨日下发《关于加强拆除工程施工管理坚决杜绝工程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其中强调: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拆除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实施。承担拆除工程的影响,遇到不利于施工安全的情况坚决下令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此外,市建委制定的《北京市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办法》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行。该办法详细规定,区县建委将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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