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光焘对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9:1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29日电 (记者 杜宇)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29日表示,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做到四个“严格”和三个“严肃”。 汪光焘是在此间举行的全国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汪光焘说,四个“严格”是指各地要进一步严格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和转让;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各项收费,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个“严肃”是指对一些地方政府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严肃查处侵犯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对清理整顿工作不力,继续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出让、转让政策,引发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城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