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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大代表称管道煤气初装费不合法 应予取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10:54 南方都市报

  代表询问煤气初装费

  本报讯 管道煤气初装费问题被再次摆上台面。这一征收十余年的费用究竟属于什么性质?收取是否合法?初装费之外为何又有一个安装费?其标准是否过高?昨天,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发起询问,直面市物价局、市政局和煤气公司负责人,坦言初装费于法不符,应彻底取消。物价局负责人也称,正在研究是否不收。

  收了18年初装费应终结?

  昨天上午,在全城媒体注目下,朱永平代表和市物价局、市政园林局、市煤气公司负责人双方坐定,气氛平和。但一进入正题,朱永平立即抛出一连串问题:“管道煤气初装费出台的时间和依据究竟是怎样的?属于什么性质?集资,投资,还是赞助费?为什么广东省定价目录中没有该项费用?当初为何没听证?”

  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梁永斌介绍,广州的管道煤气在1987年动工,政府为此投入了3.25亿。为了筹集不足资金,市政府出台了一个集资办法,规定所有用户都要一次性缴清集资费。个人用户每次1000元(单位负责700元,个人负责300元,无单位的则全部自负),该规定一直执行到1996年。当年,广州市物价局明确了管道气初装费的提法及征收标准,并延续至今。9楼以下用户每户3000元,9楼以上用户每户3500元。该笔费用用来进行气源改造,管道网络铺设,及偿还部分债务等方面。

  “取消它,哪怕全国都收”

  那么,省里的定价目录里为何没有该费用的名称呢?梁处长回答说,这笔费用全国都在征收,但名称不统一。如果对应省定价目录,应该是垄断行业工程安装费。

  “那这笔费用究竟属于什么性质?”朱永平穷追不舍。梁永斌表示,当初收取时的目的是用来集资的。朱永平随后说:“初装费的源头是集资,现在再定义这笔款项是集资费一点也不过分!而现行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集资,初装费显然于法不符。”

  物价局方面解释说,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是全国通行的做法。朱永平则表示,“应取消它,哪怕全国都收”,该费用的必要性尤其是合法性也要充分论证,“更希望广州能够率先打破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若取消初装费可能提高气价

  初装费的听证是询问现场另一焦点。朱永平提出,煤气初装费为何一直没听证?梁永斌处长解释说,国家的听证制度是在2002年确定的,而广东省的定价目录在2003年才确定。因此,当年没有举行听证。朱永平则进一步提醒说,1997年制定的价格法中,就已经提到价格听证了。对方则回答,当年的价格法缺乏细则,并没有把煤气初装费列入听证范围。

  最后,物价局负责人表态,管道煤气安装费的问题应该客观看待。这笔费用在广州建设管道煤气过程中,的确发挥过一定作用。事实上,随着管网的建成和完善,物价局正在考虑是否取消初装费。但是,他同时表示,如果取消,将这笔费用计入成本,或许会考虑改变现行气价标准。

  300元安装费应降到30元

  询问现场,朱永平还指出初装费之外为何还要收取300元安装费?

  对此,有关负责人解释,安装费只针对安装热水器的用户收取,与初装费不同,由煤气公司上门服务。朱永平明确提出:“300元是否太贵?毕竟还有多低收入人群。”他认为,安装费降到20-50元完全可行。

  对于十几年来所收取的初装费,市政园林局副局长骆宁安表示,这些钱一直坚持专款专用,几个政府部门都一直积极监管。但是如果初装费的收取于法无依,十几年来累计下来的这笔巨款,有可能退还吗?朱永平称,操作可行性很小。“毕竟中国是从烧柴的社会进入烧气时代的,集资款确实为城市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他个人主张,不再追究。“但如果广州能够率先取消初装费,是一项民心工程!”

  广州煤气初装费远超沪深

  广州:管道煤气初装费9楼以下每户3000元,9楼以上每户3500元。该费用用于气源改造、管道气网铺设及偿还部分债务等。

  北京:管道气铺设费已打入商品房房价中,市民使用无需支付开通费。

  上海:管道煤气初装费每户730元,另外加收100多元材料费。

  深圳:开户费每户800元,如需上门服务加50元,打墙洞加30-50元。另外自愿投保费为每户96元。

  管道铺设费岂能市民买单

  政协委员称应由政府解决,不能从市民身上抽水

  本报讯 “管道铺设,岂能由付煤气初装费的市民买单,铺设费应该由政府解决,不能从市民身上抽水。”昨日上午,广州市物价局在接受人大代表朱永平关于“管道气初装费”的询问时,表示初装费主要用于气源厂改造、管道铺设及相关附属工程的建设。对此,一直关注此事的市政协委员李伟成表示不可理解。

  作为政协委员,李伟成对广州煤气初装费一直高度关注。“广州的收费标准在全国算是很高的,我在管道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上就咨询过这个问题。现在我仍有三大疑点:初装费为何这么贵;初装费用在什么地方,何时详细公布;以及市民在缴纳初装费后,能享受什么权益,能有什么产权”。

  在得知物价局的答复后,李伟成表示不可理解和接受。“管道铺设的费用应该由政府买单,因为市民缴纳了税,用高额的初装费来铺设管道说不过去。在国外,市民初装时,只需支付主管道到家里这一段距离的管道费用,价格不高。为何广州变相从市民身上抽水,把政府投入分摊到市民身上。”

  李伟成还表示,今年广州很可能引进天然气,以取代目前的油制气。“天然气的价格要低一点,不过换成天然气后,市民现在所用的炉具和热水器也要更换,这笔钱不小。因此,我建议天然气的价格在听证后能低一点,以弥补市民的损失”。

  询问会问与答

  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就管道煤气初装费询问市物价局、市政局和煤气公司负责人。

  收费依据何在?

  答:这笔费用全国都在征收,但名称不统一。如果对应省定价目录,应该是垄断行业工程安装费。

  初装费属什么性质?

  答:当初收取时的目的是用来集资的。

  (朱永平:现行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集资,初装费显然于法不符。)

  收费为何没听证?

  答:1997年制定的价格法没有把煤气初装费列入听证范围。

  何时取消初装费?

  答:物价局正在考虑是否取消初装费。但如果取消这笔费用将计入成本,或许会考虑改变现行气价标准。

  本报记者 王海军 何达志 实习生 陈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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