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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煤矿调查:死人签字的验资报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9日 08:36 中国消费网

  2005年12月23日,中国经济时报刊发了《靖宇煤矿非法开采调查》一文。文章披露了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靖宇煤矿(以下简称靖宇煤矿)“在没有得到任何批准的情况下在界外新建了两个井,致使林地被占、林木被毁的情况。对这一行为本应追究法律责任,但政府却出面协调暂时停工,并责令有关部门帮助企业补办手续”。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在调查靖宇煤矿非法开采问题时,接到举报称,靖宇煤矿在出售
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法违规行为。于是记者进行了调查。

  去世两年的人签字的验资报告

  靖宇煤矿是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位于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三道湖镇。该矿原为国有企业白山市新宇煤矿最大也是最好的一个矿井——马当井,2005年初,因改制将马当井“地上、地下全部资产和相应的探矿成果及采矿权的”49%转让给中产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产经公司),51%转让给中源能源工程有限公司,转让价2518万元。随后,中产经和中源能源两家公司以此资产登记成立了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接着,再由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上海中机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靖宇煤矿,注册资本800万元。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调查该企业的验资报告时发现,由白山华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5年2月5日出具的白华审验字(2004)第14号《验资报告》,其签名盖章的两位注册会计师,一位是该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丁滔,还有一位居然是已经去世两年的曲立有。

  记者事先得到的《验资报告》显示,受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白山华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依据《独立审计务实公告第1号-验资》”,审验了白山中源能源公司截至2005年2月5日止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05年2月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中源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中产经投资有限公司以实物形式投入的资金3000万元整” 。

  《验资报告》所附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十分简单,仅有两家出资人的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而验资情况说明了白山中源能源公司的组建情况和审验结果。审验结果注明:“实物已经白山市建元资产评估事务所,白建评报单字(2005)第16号、第17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

  主要内容不过3页纸的《验资报告》为什么这样简单?是不是为了规避责任?2005年11月4日,记者带着一系列的疑惑,来到白山华审会计师事务所。该所办公室主任介绍了验资报告的通用格式之后表示,该所的主任出差在外,经办人员曲立有已经死亡,其他人员不便解答记者的疑惑,也不能提供相关材料。

  鉴于曲立有已经死亡,而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人员又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为由推脱采访,记者随即来到建元资产评估事务所。该所主任李鹏起拒绝向记者提供任何材料,他说,除非是某市领导打招呼,他才敢拿出来。不过他透露,曲立有已经死亡很久了。

  死人居然能作出验资报告?记者迅速来到在市财政局办公的白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从此处得知曲立有亡故一事属实,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记者从该会计师事务所还了解到,因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曲立有被白山华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曲的原单位是白山市八道江区林业局。由此线索,记者联系上了曲立有的儿子曲宏伟。曲宏伟说,他父亲早在2003年7月份因肺癌去世,时年61岁。

  据曲宏伟提供的户口所在地地址,记者来到白山市公安局东兴派出所(现东兴分局)查阅曲立有的有关情况时发现,已经查无此人。

  政府说法:签字的会计师去世时,家属未通知事务所

  对于出现已经去世的人在验资报告上签字的情况,白山市政府出具的说明称:2005年2月5日,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白山华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白华审验字2005第14号验资报告。关于中源能源注册验资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组成人员问题,华审事务所作了如下说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协议、章程的要求,华审事务所严肃、认真、公正、客观地审验了白山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工商企业核名通知书》、《企业出资协议》、《企业章程》及白山市建远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中源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出资资产评估报告》、《中产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资产评估报告》,华审事务所认为全部手续是真实、合法的。为此,华审事务所为白山市中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是由该所主任、注册会计师丁滔及助理审计员宋祯按正常验资程序出具的,按照

财政部有关验资报告的规定,验资报告须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盖章方能生效。因此,宋祯加盖了曲立有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的名章。曲立有是华审事务所聘用的注册会计师,具有执业资格,每年参加注册年检。由于曲立有常年有病,不能坐班,授权华审事务所在工作中使用其名章。曲立有因病去世时,家属未通知华审事务所。所以,在不知其死亡的情况下,使用了其名章。华审事务所在2005年3月通知曲立有年检时才得知其死亡,并立即通过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其注册会计师资格注销。华审事务所所长丁滔为此专门请示了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省注协明确称:注册会计师名章可以委托授权给事务所使用。对此,市政府建议其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并对该所使用已死亡的注册会计师名章进行验资的行为责成司法部门进行查处。

  记者疑惑的是,在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人员、会计师行业以及相关行业都知道曲立有已死亡的情况下,华审会计师事务所又怎么会不知其死亡?死人做出的验资报告是否还具有合法的法律效力? (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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