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湿滑地面摔伤食客 餐厅被判赔偿3万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10:39 中国消费网

  因缺少起码的防滑安全提示标志,顾客在一家火锅店上卫生间时不慎滑倒摔伤。日前,北京丰台法院判决这家火锅店一次性赔偿顾客医药费等各项损失3万余元。

  2004年10月5日中午,夏女士和家人、朋友一同到某火锅店用餐。其间夏女士到卫生间如厕,因卫生间地面本来就是瓷砖,又加上湿滑有水,夏女士一不小心滑倒在地,当时左脚便骨折了。后夏女士住院治疗了10天,医生建议夏女士休息3个月。夏女士治疗期间共支
出医药费17681.87元,而火锅店只出了3000元。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营者应当保证顾客人身、财产安全,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中,被告服务场所内地面湿滑,是造成原告摔倒的直接原因,显然其没有尽到保障义务,应当赔偿原告的合理损失。被告辩称其有防滑提示一节,未提供证据佐证,故不予采信。被告要求原告返还垫付的医药费,因被告有赔偿义务,故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判决后,火锅店提出上诉。(编辑:盛秀华)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