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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大使馆”告工商侵犯名誉权 法院不予受理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8日 10:37 中国消费网

  北京海淀法院昨日消息: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北京市工商局侵犯名誉权案,海淀法院已裁定不予受理。

  2006年3月13日下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首都新闻媒体公布北京2005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的月球销售经营项目被列第六名。随后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请求法院撤销市工商局把该公司销售月球土地列
入北京2005年度十大典型消费侵权案例并对外公布的违法行政行为,判令被起诉人向起诉人赔礼道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1元。

  海淀法院经审查认为,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所诉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对其起诉依法裁定不予受理,该裁定已向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

  另悉,海淀法院将于本月31日开庭审理“月球大使馆”告市工商局扣留财物案。(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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