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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排污纳入专项整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7日 10:03 中国消费网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李至伦表示,今年要持续开展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正在石家庄举行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介绍,这一专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是:开展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对饮用水源有
重大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对全国各类工业开发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坚决纠正基层政府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项目停止建设或生产,坚决控制新污染源。

  “对存在影响饮用水环境安全的企业,一律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污染严重的违法排污企业,一律限期治理。”张力军说,要彻底取缔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凡经过一次以上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未作环评和未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在建的停建,已投产的停产,对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恢复建设和生产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部门的行政责任。(编辑:盛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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