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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批驳欧典说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22:1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欧典地板涉嫌虚假宣传被曝光后,欧典的负责人向消费者道歉说是企业宣传表述不准确,面对商家的说法,法律界人士却不这样认为。

  (同期)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 邱宝昌:“ 初步可以认定是虚假广告,他自己辩解是宣传不当有误,那么不当是肯定的,涉嫌虚假宣传。他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就是广告费的一到五倍。”

  (同期) 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岳运生:“不管字眼怎么说不会引起歧义,大家一看会理解成他就是德国的企业,他的产地就是德国,应该不是表述不清,这就是一种虚假宣传。”

  欧典公司表示在工商部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消费者可以退还商品,前提是要有质量问题,对这种说法,岳运生律师表示这种说法不正确。

  (同期) 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岳运生:“这个我不这样看,因为作为消费者权益法里面,消费者有知情权,你如果做了虚假宣传,我是基于你的宣传买了你的产品,我就有权力要求退货。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他可能要承担三个方面的责任,最严厉地是被吊销营业执照。”

  视频新闻:

  法律界人士质疑欧典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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