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 > 正文
 

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民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1日 09:57 中国消费网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发布了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的重要消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发出通知,从即日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向社会全文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是贯彻落实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
议精神、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又一重大举措,是普及劳动法律知识、促进不同群体对劳动合同制度建构的共识的过程。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劳动合同法符合实际,更好地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按照有关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

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于2006年4月20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可以将意见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或者通过中国人大网站(www.npc.gov.cn)提出意见。

  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展开讨论,充分发表意见,还同时公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的说明,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即日出版发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单行本和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的《劳动合同法(草案)参考》。(编辑:刘洋)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