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向朝阳) 遇到食品安全事故怎么办?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称《预案》)已正式出台,根据《预案》,省政府有关部门将随时监测、分析并发布食品安全事故预警信息,而且会采取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公告群众,从而使社会公众远离事故伤害。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预案》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
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级。
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省(自治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或发生跨地区(港、澳、台)、跨国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等事故被列为特别重大事故;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州),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等事故被列为重大事故;事故影响涉及市(州)行政区内两个以上县级区域,或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等事故被列为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指影响范围涉及县(市、区)行政区内两个以上乡镇,或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无发现死亡病例等的事故。
《预案》提出,全省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并设立全省统一的举报电话。
省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检验、监测、监督情况,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部门或社会公众发布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等公共媒体和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案》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市(州)、县(市、区)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主动监测、上报。《预案》规定,事故发生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并且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当地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