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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揭晓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0日 08:41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协会3月15日公布了“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评选结果,商场、房地产、银行、美容等相关服务中一些格式条款、声明、店堂告示、行业惯例等被评为“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商场格式条款中赠品不“三包”、存包失窃不赔偿等多个规定,受到消费者最多批评。

  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这些由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具有减免经
营者自身法定责任、限制和剥夺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义务的典型性。其中一部分不平等格式条款尽管在局部地区、在个别企业得到了纠正,但从全国来看,从整体消费市场来看,问题未得到根除。中消协希望通过这次评选活动,使全社会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消费领域里这些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警醒相关的行业和企业提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尽早彻底改正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

  据介绍,历时两周的评选活动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热烈响应,40多万人参与了网上投票,表达对

霸王条款的愤慨之情。一些消费者来信反映自己与评选案例相似的经历,有的则举报身边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并对铲除霸王条款寄予厚望。

  中消协表示,2006年将继续深入推进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工作,重点放在督促问题的改进上,对进行点评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现状及改进情况进行调查,对改进好的行业和企业予以肯定,对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依然严重的行业和企业继续采取社会监督的手段予以揭露批评,并提请政府监管部门督促其改进。

  2005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商场规定,买一赠一,赠品、奖品不予“三包”;打折商品概不退换。

  点评:消费者获得赠品和奖品是以购买商品为前提的,商场已经将赠品、奖品的成本转移到了售出的商品之中。商场单方面免除自己的“三包”责任,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限制,不具有合法性。

  ■家电“三包”服务规定,消费者在办理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点评:“商品包装必须完好”等要求不是法律规定的退换货的前提条件。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拒绝承担“三包”义务。

  ■商场儿童乐园规定,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商场拒不负责。

  点评:商场以此条款作为店堂声明,明显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商家应该在游乐设施处全面准确地标明使用方法,并提供相关的服务,保障使用此设施的儿童人身安全。

  ■超市存包须知规定,寄物柜是服务性质,超市不负保管失窃及赔偿责任。

  点评:超市设置寄物柜提供免费存包服务是为提高自身服务水平,吸引消费者前来购物的一种手段,商场得到了增加顾客的潜在利益,所以这种服务实际上是一种有偿服务,即有偿保管。因此,超市应该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种子包装标签标明,从购种之日起15天内请试芽,若出现发芽率不够,可携带包装袋及所购种子的收据到所购处协调解决,过期视为合格产品,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点评:我国目前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农民在购买种子后15天内必须履行发芽试验义务。经营者单方规定种子是否合格以农民在一定时间里进行发芽试验为限,把法律没有规定的义务强加于农民身上,其目的是为了转嫁风险。

  ■银行公告,用户必须统一办理银行卡,不允许用现金缴费,不办卡者就不给代收水电费。

  点评:消费者到银行缴纳水电费,采用现金交易还是划卡代扣方式,应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决定。这一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某《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不属于买受人,买卖双方同意屋顶和外墙面广告权、会所、休闲娱乐设施及其他卖方投资建造的经营性房产和设施权益属于出卖方。

  点评:根据《民法通则》、《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另行出租、出售。因此,屋顶、外墙使用权依法应当归业主所有,开发商强行占有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开发商要在屋顶、外墙面安装广告牌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收益的主要部分归业主委员会所有,由业主委员会统一保管使用。

  ■某物业公司物业管理规定,在停车场停放自行车每月每户xx元、

摩托车xx元、轿车xx元。车辆损坏或丢失及车内物品丢失或损坏均由车主自己承担责任。

  点评:业主向物业公司交纳停车费用,将车辆停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收费停车处,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了保管服务合同关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照相馆声明,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不负担其他责任。

  点评:经营者对消费者的照片依法具有保管义务,由于经营者的原因造成胶卷损坏或者遗失,经营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应当与其违约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美容院告示,因已投保,如需要索赔须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点评:美容院这一告示实际上属于转嫁赔偿对象,逃避法律责任,增加求偿难度。消费者有权要求美容院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该告示属无效条款。(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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