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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评出“十大违法药品广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10:16 中国消费网

  新华网南京3月15日专电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通报了江苏一季度十大违法药品广告。

  这些广告分别是:

  贵州老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刺参九正合剂、承德御室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
的补肾填精丸、南京中大中医药研究所生产的麦管灵片、内蒙古津新药业公司生产的百花定喘丸(喘金宝牌)、沈阳绿洲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固本益肠片(御泻宁)、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灵固本散、贵州安平民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枫荷活骨胶囊、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肾炎温阳片(邵霞龄牌)、辽宁好护士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肾炎解热片(邵霞龄牌)、锦州九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参茸蛾补肾助阳胶囊(浩腾胶囊)。

  这十大违法药品广告的主要特点是:

  违法刊播的次数多、影响面大,有的经工商部门多次查处仍屡教不改,影响恶劣。在宣传内容方面,有的夸大疗效,适应症严重超出药监部门认定和审批范围,误导患者用药、延误患者治疗;有的以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作疗效证明,对消费者有较大的欺骗性;有的作为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的处方药,无视国家禁令大肆在大众媒体上发布广告,对患者用药安全构成隐患。(编辑:李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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